我握着CD,一下子就掉下泪来。
沈明朗,原来所有人都知道,她们都知道,我错过你了。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太多事,我们都可以认错,都可以悔改,都可以低一低头,抛却自尊就能重新来过。
但唯有深情,经不起重来。
那么朋友的朋友,就是我们最后的定位了,你说对吗?
当老同学加我的微信说起你,问我和你还有没有联系,我发过去一个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经意的笑脸说,没有呀,他重色轻友,哪里还会记得我。
可我心里其实真的有一点点不舍得。
不舍人生短暂,我们已经过完了差不多一半,而接下来的半生,却哪怕连一点点你的消息都不会让我听到。
就像我以为,我没资格再打电话给你,没办法再发微信给你,无法再用短信联络你,不能再堂而皇之地点开你的QQ空间,关心一下你。但好在,你还在我的QQ列表里,虽然我发过去的表情无一例外地石沉大海,虽然我知道我不会再得到你的任何回应。
我的名字在你的好友名单上,像个活死人。
可即便是这样,也好过我连听说你都不可以啊。
但是沈明朗,就在刚才,我不知怎么的心血来潮,再次在好友名单上搜索你的名字。
我只不过想再看一眼你的QQ签名。
你一个星期前的QQ签名我还见过,是《我是歌手》第三季播出时胡彦斌翻唱的《山丘》里的一句歌词:“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
这是我看这场比赛时,也最为喜欢的一首歌,是我在手机音乐列表里单曲循环很多遍的歌。
沈明朗,你知道吗?当我意外地看到你把它写在签名档里,我还会怀念当初我与你有过的默契。
然而此时此刻,我在查找框里输入你的名字,列表里却没出现你。
我险些以为自己看错了。
几天前你灰色的头像还好好地躺在我的好友列表里,我还可以对着它发呆,猜测一下你的近况。
就算你再也不会更新任何状态,但至少,让我还能保有与你之间最后的一丝关联。
然而连这竟也不会再有了。
沈明朗,你知道吗?再过几个小时是我27岁的生日。
恍惚之间,我想起了十年前那个秋天的傍晚江边吹过的大风,以及你坚持要先走的时候,微笑着回头对我说:“十二点之前,记得听电话哦。”
原来从那么久以前,我和你就一直都在错过。
每次我觉得自己可以走向你的时候,你身边都有别人。
而当你转身看到我,关心我,陪伴我的时候,我身边也有别人。
我在公司关了QQ,收拾东西下班。路上天色渐暗,风吹得我的头发往后飞,我很用力很用力地一遍又一遍擦掉脸上的泪。
耳机里在放一首老歌——
“当所有的人离开我的时候/你劝我要耐心等候/并且陪我度过生命中最长的寒冬/如此地宽容……我终于让千百双手在我面前挥舞/我终于拥有了千百个热情的笑容/我却忘了告诉你/你一直在我心中……我终于失去了你/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沈明朗,你才是那个从最开始便鼓励我追求梦想的人,你才是那个会认真看我写过的每个故事的人。
但当我终于靠近梦想的时候,却找不到你了。
我18岁的那一年,你没有为我留下。
明天我27岁,我知道,我不会再接到你深夜睡眼惺忪时打给我的电话。
很久以后,我做了个梦。我梦见你来找我,阳光特别特别好。你笑着对我说:“我喜欢的人是你啊。”我正毫不犹豫地起身,想要跟你走,然而梦却醒了。
我舍不得这个梦境,又昏昏沉沉地睡过去。可下一个梦里,大雾里你说,你和你现在的女朋友在一起很幸福,很开心。你告诉我,我如果再去找你,会令你觉得很困扰。
我假装开心地笑着,大方地点点头。我说:“当然啊!我怎么会打扰你呢?我不会的,你放心吧!”
后来这个梦醒了。
我发现我的世界什么都没有。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曾经可以拯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接我。
在我心里装着另一个人的时候,只有他有机会把那个人赶走。
那个人一定是你,只会是你。
可是沈明朗,你走了。
从今往后,如花美眷,似水流年,若你我再不相逢,那我只能在这里写上一句祝你幸福。
“远远看着你搭上往未来飞的客机/
狂挥手臂 眼睛湿湿的/
把过去握紧了在我最柔软的手心/
我相信 一定会再遇见你/”
【全文完】
别来无恙,你在心上/云归晚
2015年7月24日,我坐车从北方赶到遥远的长沙,蓬头垢面,疲惫到恨不得躺在床上一睡不起。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见到了林栀蓝。
她穿一条薄荷绿色的裙子,和另外几个写手群里的姑娘隔着一条街向我们挥手。盛夏暴烈的阳光毫无阻拦地直射下来,她的眼睛比想象中还要大,笑靥如花。
虽然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我的第一反应仍然是,林栀蓝长得真好看啊!按理说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她这么漂亮的姑娘,居然苦苦暗恋一个人十九年而没有结果,我真是想不通啊!
看过《听说你还回忆我Ⅰ》的人都知道,那个让林栀蓝搭上全部青春的人,叫顾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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