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常拿剑的右手上,带着一层薄茧摩挲得沈灵素的脸有些微的痒意。她看见连城璧的眼睛里都是自己的倒影,听见他说:“皎皎不仅是我的一生挚爱,还是我的小老师~呵呵~你总是有本事,让我越来越放不开你。”
自从她大病初愈以来,连城璧也像是病了一场一般,以前他总是在她面前隐忍,纵然高兴开心,也表现得极为含蓄。哪像现在,每次沈灵素看见连城璧用他那双深邃的眼睛看着她的时候,她总觉得自己好像被剥光了一样站在他的面前。
他越来越喜欢在她面前情绪外放,甚至...甚至毫不掩饰地表露出他对她的刻骨爱意。亲亲抱抱举高高,一样不差,就连说起情话,也是信手拈来。这样的连城璧,让她既开心,又害羞。
唉,真是甜蜜的负担啊~不过,她喜欢。因为他越这样,就代表他越来越爱她。
双颊不争气地又被连城璧这样虽简单,却被他做出了十分的撩人的举动而羞得绯红。沈灵素说话都不利索了:“心法....心法我都默给你了,你还不赶快安排....安排下去,将天剑山庄给....给拉入自己的阵营....来。”
看着面前小姑娘畏畏缩缩的样子,他又想到了自她昏迷后到现在都还由他接手养着的那只白毛兔子来。心下轻笑,却不言明,瓦解一个同盟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一定就要拥有它。
若是他以无垢山庄的名义为天剑山庄解了他们这心头大患,得到了他们的拥立。那这样的朝夕之间可事二主的盟友,要起来可是要命的。今日他可为了利益而转投他人怀抱,明日他也可以同样为此背叛自己。
他要的,只是天剑山庄对沈家庄的一个态度罢了。这件事情无垢山庄不能出头,而能出头的,自然就是早就被江湖所遗忘的青龙会了。借着这样一个契机,令青龙会重现武林,时机恰到好处,不早不晚,刚刚好。
想到此,连城璧脸上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他忽然打横抱起沈灵素,带着她就往外走:“皎皎,跟我来,带你去一个地方。”
......
与风四娘痛饮了一日一夜的萧十一郎从醉生梦死中再次回到现实。他的心情并未因酒而缓解,风四娘说得没错,他不再是以前那个无牵无挂、随性洒脱的萧十一郎了。
他心中有了牵挂。而他牵挂的那个人,即使在他醉死在梦中的时候,也依然清晰地出现在自己的面前。甫一醒来,萧十一郎就想要见到她,他想要看到那个令他魂牵梦绕,不能忘怀的小丫头。
萧十一郎离开了树屋。他想要再进一次沈家庄,再看沈灵素一眼。他对自己说道:“我只是想确定她是不是还好,只要她还好好的,我就走。”
可他才入城就看见连城璧骑着马,护着一辆马车往无垢山庄的方向走。本来他并不在意,能让连城璧大方护着的除了沈璧君,再没有其他人了。即使他清楚,连城璧不爱沈璧君。
可是出乎他的意料,他看见马车车帘掀起了一角,而露出的人脸是他再熟悉不过,再思念不过的沈灵素时。鬼使神差地,萧十一郎默默跟在了他们的后面。
他看见了那一晚,从无垢山庄里四散飘飞的孔明灯。不幸的是,有一盏灯正好飞到了他藏身的那颗树上被卡主了灯身。巧合的是,萧十一郎看清楚了灯下桃花笺上的情诗:野有蔓草,零露薄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心中滋味甚是苦涩的萧十一郎,恨不得将那孔明灯看作是连城璧,好将他戳出好几个窟窿洞出来。在树上吹了整整一夜的肃冷秋风,萧十一郎连自己在坚持什么,也搞不清楚。
只当他看见翌日大早连城璧抱着蒙着脸的沈灵素出了无垢山庄的大门,看着他带着她共乘一骑的时候,精神一个抖擞,再次缀在了他们身后跟了上去。
连城璧带着沈灵素来到了城外一个极其清幽奇秀的山谷。硕叶红枫开遍眼,一阵山风吹来,吹落枫叶片片,谷中野荷却开得正盛,奇石如星罗棋布一般零落山间谷地。更有几头梅花鹿立于溪谷之前,呦呦饮水。
眼尖的沈灵素看见横亘在荷塘溪谷之间的朽木下有一团灰白相间毛茸茸的东西正瑟瑟发抖。
她放开连城璧的手,三两步走到朽木旁,原来是只受了惊吓的野兔,它的右后腿被石头压住,清晰可见的血迹附于石上。对毛茸茸的动物向来没有抵抗力的沈灵素连忙将落在它脚上的石头拿开,将其抱起。
“城璧!它受伤了,你去帮我采些蓟草来好不好?”
连城璧温柔地对她笑了笑,转身便往路边草丛走去。她还是这般,对这些毛茸茸的小动物喜爱的紧,可若是让她吃兔肉,她又吃得毫无负担,还能给你变着花样做出许多不一样的菜式。
也不知道她哪来的这么毫无负担。每当连城璧问道她,她总是很有理由地对他说:“若它在我眼下活着,我必是舍不得它死的。可你们都把死的做成了才端上了桌,我若不吃,岂不是对不起自己的胃?”
她总是这样,见到了就心软。所以,他不会让沈璧君和沈飞云有在他的姑娘面前蹦跶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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