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出来
再回到饭桌上,陈孟秋已经完全没有心思吃东西了,偏偏杨潇洒开始吃得特别香。鸡爪吃了第二个,又去吃猪蹄,见陈孟秋沉着脸不吭声,还催促道:“你说啊,到底怎么回事?”
陈孟秋欲言又止,许久都没有开口,杨潇洒吃得都饱了,忍不住道:“你怎么磨磨叽叽的?”
陈孟秋实在不愿意提起那桩往事,又沉默了片刻,往事忽然全都涌上心头,陈孟秋说道:“他叫田伟,是我同级同院同专业的同学,宿舍也跟我的宿舍挨着。那时候,我们虽然不是特别要好的朋友,但关系也还不错。他的家境不怎么好,但是学习特别用功。大二那年,有一天,我和他在宿舍楼的走道里遇上了,我瞧见他的脸色特别不好,就问了他一句:‘怎么了?’他说:‘没事。’后来,我才知道,他居然向他们班的陶清表白了,然后被拒绝了。”
杨潇洒道:“陶清是什么人?”
陈孟秋道:“陶清是我们法学院里最好看的女生之一,也就是所谓的院花。”
“院花?”杨潇洒道,“那她有你前女友好看吗?你前女友是院花吗?还是班花?”
“你……”陈孟秋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
杨潇洒赔笑道:“好,好,不提你前女友了。你继续说那个院花吧。”
陈孟秋道:“田伟可能暗恋陶清很久了吧,但是因为他自身条件并不怎么出众,长得不好,家境也不好,所以一直没敢说过。等到大二那年,他因为专业课参加竞赛,拿了几个奖,也算是风云人物,于是就有了勇气,去找陶清表白了。”
杨潇洒道:“自身条件不怎么出众,又没有背景,却心比天高,班花、院花一般都看不上这种人吧——内心太自卑,又太自尊,还特别阴暗。”
陈孟秋道:“田伟被拒绝的时候,陶清似乎还说了一些不怎么好听的话。”
杨潇洒道:“伤到他的自尊心了?”
“是的。”陈孟秋道,“就像你说的那样,田伟的内心应该太自卑,这样的人自尊心反而又会特别强,报复心自然也会很重。他感觉自己被陶清给羞辱了,就一直在心里仇恨着,直到大三,他找到了报复的机会。”
杨潇洒道:“于是他就强奸了陶清?”
陈孟秋点了点头。
杨潇洒道:“在大学里,这种事情不好发生吧?”
陈孟秋道:“陶清特别喜欢运动。她经常在晚自习以后,去学校的操场跑步;跑完步以后,会到操场边的女厕方便。她这个习惯极少间断。田伟应该是一直暗中留意陶清的作息规律,寻找机会的。那天夜里,天气比较冷,运动的人不多,陶清仍然去跑步了。那种天气,那个时间,操场里的人本来就很少,再加上夜里有些地方是没有路灯的,田伟趁人不备,藏在女厕附近,等陶清进去的时候,他尾随入内,用砖头把陶清给拍晕了。”
“是在厕所里把人家给……”杨潇洒嫌弃地皱起了眉头。
“是的。”陈孟秋道,“就在女厕所的隔间里。”
杨潇洒道:“这个人真变态!后来呢?”
陈孟秋道:“陶清醒来以后,回到了宿舍。她应该是在室友的劝说下,才报了警。警察查案的时候,陶清又说不清楚袭击她的人是谁,她什么也没有看见,完全提供不了线索。田伟也作了充分的准备,没有留下任何体液、毛发、皮屑。至于那个女厕,又有人进进出出,而且有清洁工负责打扫,现场被完全破坏,警察提取不到任何有用的痕迹。”
杨潇洒道:“你不是说用脚印破案的吗?那脚印是在哪里发现的?”
“是的,脚印,最后所有的线索都没有用,只有半只脚印。”陈孟秋道,“那半只脚印就在陶清的衣服上。”
“衣服上?”杨潇洒愣了愣,随即醒悟,道,“是田伟作案时踩到了陶清的衣服!”
“嗯。”陈孟秋道,“那半只脚印,成了唯一的证物。”
杨潇洒道:“你从那半只脚印上认出了田伟?”
“是的。”陈孟秋道,“田伟故意选择在人来人往的公共场合,包括操场也好,厕所也好,都没有摄像头,也很难留下作案痕迹,因为痕迹很容易被后来者的痕迹所覆盖、破坏掉。而且,谁也不会去刻意留意任何一个去操场的人,于是也很难找到目击者。警察侦查案件的时候也确实很棘手。那半只脚印,在探案警察的眼中,几乎等同于没有用的线索。这件事情,学校和院里以及陶清本人,还有陶清的家人,都不愿意声张出去,因此在一开始,我们虽然是同学,但也是不知情的。不过,也就两天,消息便传了出来。”
杨潇洒道:“这种事情,想瞒是瞒不住的。”
陈孟秋道:“我那时候在学校早就以探案闻名,听说这件事情以后,也很义愤填膺,因为是自己的同学受害,所以也很想急切地参与进去,把凶手给揪出来。当我听说陶清的衣服上还有凶手留下的半只脚印时,就跟院里的领导申请能不能去鉴定一下。院里领导知道我有一些探案的天赋,也就跟公安局打了招呼,公安局那边也同意了,于是,我就看到了那半只脚印。”
杨潇洒道:“是谁告诉你陶清的衣服上有凶手留下的半只脚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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