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缘际会
9月4日,徐圭璋拿到了结果,纸上的字是无数记闷棍,打得徐圭璋都蒙了,他怀疑已久的事情不幸成真——否定父子关系。
徐圭璋胡乱走在市里,在钧州市内最热闹的公园里的最热闹的角落里,待了很久很久。
在某一瞬间,徐圭璋忽然记起了一句话:“热闹是别人的,我什么都没有。”
徐圭璋想:这一句话真应景!
走着,走着,徐圭璋忽然看见了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少年,正远远地坐在一张长凳上,像是那天在献血的时候碰到的那个少年。
这个公园,恰好就是上次献血车停着的那个公园。
只是今天,献血车没在。
徐圭璋很想走过去,对那个少年说:“‘O’型血和‘O’型血生出来的孩子是‘B’型血的概率,真的很小。”
但想了想,徐圭璋还是起身走了。
徐圭璋没有看错,那个少年确实就是陈孟秋。
陈孟秋从夏州市辞职后,来到钧州市已经将近3年了,从前的实习律师,而今变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
陈孟秋不喜欢罪恶的味道,更不喜欢死亡的味道。
三年前如此,三年后还是这样。
三年前,陈孟秋从夏州市辞职以后,有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不知道何去何从。他闲在家里许久,忽然想起来曾经的梦想——陈孟秋从小就喜欢读与课本无关的书,书读得多了,便喜欢写些东西。他原本是想学文史类专业的,但是他父母坚定地认为学文史不会有出息,非逼着他学理工,两下较劲儿,最终互相妥协,走了个折中的路子,学了一个文理兼收的法学专业。
陈孟秋的天赋也是在大学期间体现出来的。他比常人拥有更敏锐的观察力,也拥有超乎常人想象的精准判断,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的耳朵,甚至包括他的手,总是能捕捉到被常人忽略的痕迹,尤其是那些细微之至的痕迹。
陈孟秋为此追到了法学院最漂亮的女生之一——江荷。
在陈孟秋读大二的时候,有人驾驶汽车进入校园,撞倒了陈孟秋的一个女同学,然后驾车逃逸。
这个女同学就是江荷。
江荷记住了那辆车的车牌号,也看见了肇事者是个中年男人。
陈孟秋恰好路过,看见了倒在地上磕破膝盖的江荷,便把她扶了起来,背到医务室,处理了伤口,问清楚了原委,又帮她报了警。
江荷其实已经不抱希望。
警察根据车牌号找到了车主,让江荷去指认。
江荷和陈孟秋一起过去,江荷指认出就是该车主撞的自己,可是那车主却矢口否认,声称自己在这一整天都没有开过车,都是妻子在使用。
那车主的妻子也说确实是自己在用车,丈夫并没有开车。
江荷气愤难当,苦无证据,车主狡猾奸诈,百般抵赖,双方各执一词,警察也无法判断孰是孰非。
陈孟秋看了车主夫妻一眼,又打开车门看了看,便对警察说道:“同志,他在撒谎,他妻子今天根本就没有开车。”
那警察问:“你怎么知道的?”
陈孟秋说:“很简单,你让他妻子上来开开试试,我怀疑他妻子根本就不会开车。”
那车主的妻子说:“谁说我不会开车?”说着就立即上了车,却不料这是个计,陈孟秋设的计。
车主妻子一坐上驾驶座,下意识地就去调座位,陈孟秋马上叫道:“停!”问那警察:“同志,你看到了吧?她在调座位!”
警察明白了——那车主的身材高大,车主的妻子矮小,坐上去的时候,脚根本够不着刹车和油门。
这足以说明,在案发当天,车主开过车,而并非他所说的车一直由他妻子开,否则,驾驶座的座位绝不可能调到这样一个幅度。
这件事情让陈孟秋在整个学校出了名——他还是一个大二的学生,拥有如此清晰缜密的头脑,委实令人佩服。当地的报纸和电视台也采访过他,称陈孟秋是断案的“少年神探”,假以时日,前途必定不可限量。
陈孟秋也曾为此颇为高兴,感觉自己的这种能力将来毕业以后,能在工作中如虎添翼。
当然,陈孟秋最大的收获是江荷。
女孩子很容易因为崇拜而喜欢上一个男孩子。
那件事情,让江荷对陈孟秋崇拜至极。
但是,陈孟秋后来才知道,这一切正是他痛苦的根源。
大三期间,陈孟秋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而在那一年的一起案件中,陈孟秋失去了自己当时最爱的人——江荷。
因案结缘,因案而散。
陈孟秋一度几乎崩溃,但还未彻底心灰意冷。
大四的第二个学期,陈孟秋面试进入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选择的便是刑事方向。
然后,在律所实习的那段时间,陈孟秋在痛苦中越陷越深。
因为陈孟秋是刑事组的实习律师,接触的案件几乎清一色的都是犯罪案件。从内心好恶来讲,他痛恨一切犯罪分子;但是从职业道德来讲,他又要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最大的权益,所以,他很快就被动地卷入了一种无法自拔的矛盾之中。
其间,一起案子让陈孟秋极端愤怒,那时候,他已经游离在崩溃的边缘。
直到那天,和他住在同一栋楼里的让他心仪的姑娘被人奸杀在出租屋内,陈孟秋终于彻底崩溃,再也不愿意做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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